渝旅办〔2016〕23号
重庆市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咨询特价)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万盛经开区旅游局,荣昌区旅游发展中心,各出境游旅行社、旅游院校:
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旅办发〔2016〕171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定于2016年11月5日开展今年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我市开展导游资格考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一)重庆市旅游局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导考办)负责组织实施重庆地区的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市导考办设在市旅游局人事处。
(二)市导考办委托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承办报名审核、制发准考证等考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或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无违法和违规行为记录;
(五)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重庆地区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地址为:http://picimg.lshou.com/pic/lyrc.cnta.gov.cn/indexzg.aspx(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重点专项→旅游人才→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咨询特价)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现场审核
1.时间
考生于网上报名完成后,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审核日期为8月30日—9月14日、9月18日—9月20日,每日9:00—16:00。
2.地点
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江北区建新北路26号光宇大厦14楼)
为方便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审核资料及缴费,本次考试同时在万州区旅游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756号6楼614房间)、黔江区旅游局(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257号政府综合楼609室)、涪陵区旅游局(涪陵区新华中路53号)设立定点审核点,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以上审核点审核资料及缴费。
(三)办理资料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确认表;
2.本人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
3.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1张;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
5.健康证明;
6.加试外语者须出示有效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IC卡)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四)考试费
依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确定导游人员和中级导游资格考试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8〕393号)文件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每科50。按照财政局非税收费相关规定,考生缴费须使用银行借记卡支付考试费用。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6:00时。缴费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下载
请考生于10月26日9:00至考试前登录国家旅游局官网首页中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点击重庆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科目一政策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目四占比不少于50%),考试时间为90分钟。科目五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大纲:2016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已发布,考生可访问国家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考试大纲:http://picimg.lshou.com/pic/www.cnta.gov.cn/zwgk/tzggnew/gztz/201601/t20160119_758510.shtml。
(一)笔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
科目一、科目二 | (咨询特价)—(咨询特价) |
科目三、科目四 | (咨询特价)—(咨询特价) |
(二)面试
1.考试模式
面试采取室内模拟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
现场考试分为两部分:导游讲解能力和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导游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景区(点)知识的熟悉程度。讲解范围:
(1)中文类(8个题目)
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天生三硚、南川金佛山、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山水都市、温泉之都
(2)外语类(4个题目)
长江三峡、大足石刻、武隆天生三硚、山水都市
“导游规范服务能力、导游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运用能力、应对和处置旅游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等。
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语言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
11月19—20日、11月26—27日(星期六、星期日)。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六、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结果经国家旅游局审查后公布。2016年12月30日12:00时起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向合格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考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旅游中等职业学校导游专业2017年毕业生可以报考,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三)已经获得中文导游资格,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十、方式
(一)市导考办
联 系 人: 张凌燕
(二)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赵有君、钟晴
(三)万州区旅游局
(四)黔江区旅游局
(五)涪陵区旅游局
重庆市旅游局办公室
(咨询特价)年7月26日